熊熊至上 发表于 2019-2-23 16:38

张黄镇江平村委一村民签订的承包山岭经营合同没到期竟被说无效了



       听一位来自浦北县张黄镇江平村委的叶阿姨惆怅地说:家里有一份由她丈夫(2015年9月逝世)2002年跟江平村委会签订老牡塘山岭承包经营权,在合同未到期时候,现任村委会在2018年7月就说“你们签的合同不合法,无效了。于2019年1月1号收回来了,重新招标!”面对这样情况,本来是需要帮扶的,这下更是断了生活来源,让人怎么活啊,在老牡塘到处留有我丈夫的记忆,就这样失去了,好不甘心。但是没办法啊,孤儿寡母的,跟村委做对没有好果子吃的。      据了解:江平村委定于2019年2月24号重新招标老牡塘山岭承包经营权。       在下就想问江平村委:在还没有妥善处理好与叶阿姨们的合同问题,就急重新招标,不怕引起旧合同与新合同主的矛盾?,维护村民的合法权益我们在所不辞!

86开水 发表于 2019-2-24 09:42

败给现实 发表于 2019-2-24 08:52
如果能给你违约金那另说,家里栋梁柱倒了,村委不应再落井下石!

情理上是说不能落井下石,但一切按照法律走,如果侵犯了阿姨的合法权益应该争取回来,但如果按照法律就是无效的那就按照法律走,不能说你弱大家就必须让着你。情理法理本来就纠缠不清

泉水清澈 发表于 2019-2-24 09:48

二王塘老文 发表于 2019-2-24 09:43
是不是有人出更高的价钱?

这个难讲,具体原因只有他们知道了,我们也就猜猜而已

林小妹 发表于 2019-2-24 10:08

有猫腻吗?水深某{:1_1:}

叮咚小子 发表于 2019-2-24 10:09

人走茶凉,想霸占人家的东西

真爱你 发表于 2019-2-24 10:09

叮咚小子 发表于 2019-2-24 10:09
人走茶凉,想霸占人家的东西

看看不说话

二王塘老文 发表于 2019-2-23 17:01

以前合法是她丈夫还在,人沒了也就不合法了,希望那些领导解释更详细更深的原因给人们听!

败给现实 发表于 2019-2-24 08:52

如果能给你违约金那另说,家里栋梁柱倒了,村委不应再落井下石!

鱼越龙门 发表于 2019-2-24 09:40

二王塘老文 发表于 2019-2-23 17:01
以前合法是她丈夫还在,人沒了也就不合法了,希望那些领导解释更详细更深的原因给人们听!

你确定是因为人不在了就不合法吗?有其他原因吧

二王塘老文 发表于 2019-2-24 09:43

鱼越龙门 发表于 2019-2-24 09:40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你确定是因为人不在了就不合法吗?有其他原因吧

是不是有人出更高的价钱?

张邓邓 发表于 2019-2-24 10:11

为什么无效?应该说清楚的

龙门阿妹 发表于 2019-2-24 10:16

张邓邓 发表于 2019-2-24 10:11
为什么无效?应该说清楚的

对,最好给个清晰的说法,这样大家才知道是怎么一回事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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