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通发生一起杀亲案,仅为一勺猪油,虽患精神分裂但仍要承担责任
悲剧!北通发生一起杀亲案,仅为一勺猪油 11月26日,浦北县检察院以故意伤害罪对犯罪嫌疑人王某甲作出批准逮捕的决定。9月6日,北通镇兰田村委会王家村的王某在村中干活,看见有一男子用被子裹一大块东西背着从村中道路走过,王某以为是流浪汉,可当王某仔细看过去时,吓得心惊胆战:被子里竟然隐约露出两只人脚……
带着好奇,王某追上去看个究竟,发现是该男子同村委的王某甲,王某问他背的是谁?王某甲说是他弟弟王某乙,他刚刚用棍将他打死,现背去埋葬。见案情重大,王某赶紧报警,王某甲很快被抓获归案。
经查明,现年44岁的王某甲与死者王某乙系亲兄弟,两人平时共用一间厨房,当天因煮方便面,王某乙认为王某甲使用了他的猪油,于是两人先争吵后打起来,随后,王某甲在趁王某乙不备,在柴堆里捡起一根木棍将击打王某乙头部,最终致其死亡。
仅仅为一勺猪油就致自己亲弟于死地!在交待作案经过中,王某甲虽然对自己持棍打死王某乙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但王某甲经常胡言乱语引起警方注意,经鉴定,王某甲患有精神分裂症,作案时处于发病期,具有限定刑事责任能力。
浦北县检察院审查认为,犯罪嫌疑人王某甲故意损害他人身体健康,致一人死亡,虽然其患有精神分裂症,但根据法律规定仍然要承担刑事责任。
目前,案件仍在进一步侦查中。
(来源:浦北检察)相关链接:北通一男子横尸荒野凶手竟然是自己的兄弟,本是同根生相煎何太急
居然因为这些小事 {:1_10:}估计以后在监狱呆着了 精神病,不敢招惹哦 这几个月前的案子了 爱吃青菜的狗 发表于 2018-11-29 08:46
估计以后在监狱呆着了
杀人偿命,不然法律颜面何在? 哼,别想蒙混过关 果真是精神有问题,为了一勺油{:1_17:} 大条官垌鱼 发表于 2018-11-29 10:52
果真是精神有问题,为了一勺油
他都不知道事情的严重性 刑事责任?又将怎么判处呢 福小福 发表于 2018-11-29 08:39
居然因为这些小事
一勺油引发的血案 杀了人,都没有一点害怕的{:1_6:} 这种不确定性精神病患者,得看住!!!
有精神病的人很难说是什么原因,但是既然现在已成事实说什么都没用了!这货估计不会死,但得猫穿牢底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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