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纪委通报1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典型案例
县纪委通报1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典型案例浦北县市政管理局党组成员、副局长余某光违规报销差旅费、私车公养、对下属单位监管不力及局下属单位发生多人私车公养等问题。2014年至2016年期间,余某光在其分管的下属单位县城监大队和县燃气站违规、重复报销差旅费6170元。在2013年至2017年的不同时间段,余某光和县城监大队原大队长李某龙、时任副大队长张某、副大队长钟某海、王某葵、苏某智、会计兼办公室主任唐某金等7人,以开展工作为由,多次违规使用公务用车加油卡为个人私家车加油,累计金额14579.49元。此外,2014年至2016年,县燃气站原站长黄某在没有出差和支付过路费的情况下,虚报差旅费和车辆过路费5300元。余某光所分管的下属单位出现多人私车公养及虚报差旅费的问题,其对此负有重要领导责任。2018年7月,余某光、李某龙分别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张某、钟某海、王某葵、唐某金、黄某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苏某智受到政务警告处分。上述涉及违纪所得已退缴。
(来源:清风浦北) 看看不说话,路过 通报了,然后呢 我笑笑而已,辣么严重的问题,只是个口头“警告”而已,怪不得公馋党辣么多
这么多年过去了,事迹终究败露了 警告!又贪,警告,再贪……为什么不是直接撤职!
这辈子算是没有升职的可能了 何必呢,跟国家玩这个,迟早会被查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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