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用封建迷信手段骗财骗物二人获刑并罚金,浦北人请注意这种坏蛋
当今社会,仍有一部分人存在迷信心理,而这种心理很容易被“有心人”利用,如一些不法分子就利用封建迷信手段掩人耳目骗财骗物。近日,广西壮族自治区浦北县人民法院以诈骗罪依法判处被告人丘某英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判处被告人廖某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
为获取钱财,被告人丘某英、廖某、“阿栋”(姓名不详,在逃)合谋到浦北县境内行骗。由“阿栋”在受害人面前故意丢下钱包,丘某英假装拾取提出与受害人到偏僻处分钱,而后“阿栋”再折返谎称该钱包是修建庙堂之用,且自称是“大师”, 并威胁说拾取之人若不归还则全家将遭受灾难,随即对同伙丘某英施展“仙术”或“法术”,丘某英倒地配合,利用受害人文化程度低又存在迷信思想的心理,使其深信不疑。这时“阿栋”便要求受害人拿出所有钱财做“法事”消灾。廖某则负责观察周围情况防止被他人发现,拿到钱后三人便将受害人带到僻静处行“法事”,以“摘百张树叶”作消灾道具为由,趁其不意拿着钱逃之夭夭。该团伙采用此手段疯狂作案,分别于2018年1月18日、3月24日、3月29日骗取了张某某(70岁)、杨某(57岁)、钟某某(66岁)现金25000元、5600元、6000元。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丘某英、廖某以非法占用为目的,用虚构事实的方法,骗取他人财物,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的规定,构成诈骗罪,据此,法院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法官说法】
迷信诈骗在百姓生活中屡见不鲜,通过有预谋的表演“请君入瓮”,增加受害者对行骗人的信任度,最终达到行骗目的。诈骗是犯罪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26条规定,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诈骗罪分为三档量刑,第一档是,诈骗公私财务,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单处罚金;第二档是,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第三档是,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利用封建迷信进行诈骗,虽然作案手法老套,但一些老年人由于受心理影响,封建迷信思想严重,没有防范心理,对骗子的言行不做分析,往往容易上当受骗。因此,广大市民尤其是中老年人在日常生活中要增强防范意识,不要随意和陌生人搭讪,不要轻易将家庭情况透露给陌生人,更要破除封建迷信思想,崇尚科学,切勿相信“天降灾祸”“鬼怪害人”等迷信说法。
来源:中国法院网
就喜欢到各个农村下面骗老爷爷奶奶哦 老人都是比较迷信的,随便扯几句就信了
被下**了吧 真的迷信就去找人那些啥人问问,随便一个找上门的都是骗子多
上门说卖东西啊啥的,都是骗子 太容易上当了,这些人 老一辈的思想是根除不了的。只能说尽量避免吧 才罚一万块,罚的太轻了 怎么才罚1万块、?就应该没收全部财产 被骗的阿姨不够凶悍,才会被骗 晴晴天 发表于 2018-8-29 17:53
被骗的阿姨不够凶悍,才会被骗
这是脑子的问题,不是体格的问题 老人家都骗,还有没有良心! 夜一 发表于 2018-8-29 17:23
就喜欢到各个农村下面骗老爷爷奶奶哦
老人家容易上当受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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