点赞!浦北县首例恶势力犯罪集团案件被告人当庭获刑十四年六个月
浦北县检察院对一恶势力犯罪集团案件提起公诉,8月9日,法院公开开庭审理,并以抢劫罪当庭对被告人张某优判处有期徒刑十四年六个月。据悉,该案是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以来浦北首例被判处的恶势力集团犯罪案件。现年30岁的 张某优是广西合浦县常乐镇人,因涉嫌抢劫,2013年4月18日被批准逮捕,今年5月2日,一直潜逃在外的张某优被抓获并被执行逮捕。
2012年3月至2013年2月期间,被告人张某优以及梁某炜、邓某欣(两人已判刑)等人组成一个恶势力犯罪集团,以暴力、威胁的方法,在钦州市浦北县泉水镇和北海市合浦县常乐镇范围内,持刀等器械蒙面入户、入商店实施抢劫共七起,其中张某优参与实施抢劫四起,共抢得财物价值人民币17858元。
浦北县检察院对该案非常重视,指派副检察长韦锦高出庭支持公诉,公诉人从恶势力犯罪集团构成要件进行严密论证,指控张某优等人经常纠集在一起,纠集者和主要成员相对固定,在相对固定区域内,多次实施暴力犯罪,严重扰乱了当地群众的社会生活秩序,造成较为恶劣的社会影响,是典型的恶势力犯罪集团,合议庭经过审理采纳了公诉人意见,并当庭判处被告人张某优有期徒刑十四年六个月。
(来源:浦北检察)
杀鸡儆猴!!让他们学乖点 大赞!这类人就是干干 干 人渣 败类 造粪机 对于这样的人处死就行了 14年够了吗?会改过自新吗? 终于抓了一个?
才30岁?这么年轻 都逃了这么多年才被抓 尤敏 发表于 2018-8-11 15:08
才30岁?这么年轻
判14年多,到时出来又要嚣张了 意思是这个人20零岁,就作恶多端了
页: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