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示!浦北县人民法院对建筑工程承包商陈某生行贿案作出一审判决
陈某行贿案一审判决日前,由浦北县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建筑工程承包商陈某行贿一案,浦北县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
法院认为,被告人陈某为谋取不正当利益向国家工作人员行贿,数额较大,其行为已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九条第一款、第三百九十条第一款之规定,构成行贿罪。公诉机关指控的罪名成立。鉴于被告人陈某自首、当庭认罪等情节,法院决定对被告人陈某从轻处罚并适用缓刑。
判决如下:
被告人陈某犯行贿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十万元。
(来源:浦北检察)
还是安安分分干活吧 官员不贪婪,商人又怎么样行贿呢?一个工程官员指定要多少个点回扣的,不给钱不给工程你做,商人很多时候都无奈。
不可能不给回扣的,做工程不可能不给回扣的。自己权利不够大,只能靠给回扣才能拿的下工程这样子,做工程又好玩,给了回扣说话有好听,超喜欢做工程。
不给钱怎能有活于,给钱又犯法,看来做个工头真不容易。
这世道寸步难行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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