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色大脸猫 发表于 2018-1-26 08:50

张黄一男子被判缓刑后又吸毒检察官监督收监,望大家不要心存侥幸

浦北县检察院依法监督一名被撤销缓刑的罪犯执行收监      为维护法律的权威,刑罚执行的公正与严肃。近日,浦北县检察院成功对一名撤销缓刑未执行刑罚的罪犯依法进行收监。
    潘某现年48岁,家住浦北县张黄镇新兴街,因犯故意伤害罪,于2015年4月29日被判处拘役四个月,缓刑六个月,缓刑考验期自2015年5月21日起至2015年11日20日止。在实行社区矫正期间,潘某违反监管规定并吸食海洛因被浦北县司法局提请浦北法院撤销缓刑,法院于2015年10月13日对其撤销缓刑,并收监执行原拘役四个月,但由于各种原因,潘某未能被执行原判刑罚。

    经浦北县检察院检查发现、核实该问题后,及时向有关部门提出检察意见,加强对潘某的收监执行监督力度,积极督促有关部门采取有力措施追逃抓捕。在检察办案人员监督下,潘某于2018年1月19日被交付执行刑罚 。
    此次收监执行,向社区服刑人员敲响了必须依法服刑、自觉接受社区矫正管理的警钟,不要每次都心存侥幸。

检察小知识
检察机关七项主要职能之一:
对于叛国案、分裂国家案以及严重破坏国家的政策、法律、政令统一实施的重大犯罪案件,行使检察权。

(来源:浦北检察)

暴徒 发表于 2018-1-26 08:52

怎么可能戒得了

岛是大海的疤 发表于 2018-1-26 09:27

吸毒啊 。。。。没什么用了

XX001 发表于 2018-1-26 10:01

瘾君子

钓鱼666 发表于 2018-1-26 10:28

有些人是逼不得以的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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