浦北首例网络诈骗案宣判,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处罚金人民币三千元
朱某某、廖某某与刘某某等五人(另案处理)组团到广西浦北,利用网络对多人实施诈骗,被浦北县人民检察院以涉嫌诈骗罪提起公诉。2017年10月23日,朱某某、廖某某均被浦北县人民法院以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三千元。▲浦北县检察院与公安局召开办理电信诈骗案座谈会
朱某某、廖某某年仅17岁,是广西宾阳县人,初中毕业后便辍学在家,无所事事。2017年春节刚过,村里便掀起了浓厚的返工潮,两人就琢磨着要不要也找份工赚点钱花。恰巧此时朱某某听到表哥刘某某与陆某某等人商量宾阳现在打击网络诈骗较严,准备把行骗的“办公地点”转移到浦北。朱某某、廖某某觉得网络诈骗来钱快、工作轻松,不失为一份“好工作”,便向刘某某等人提出加入。随后,朱某某、刘某某携带电脑笔记本等物品,跟随刘某某等人来到广西浦北县,租赁一栋私人住宅的三、四楼,在刘某某等人短暂的诈骗操作培训后,正式“开工”。几人前期主要通过浏览他人QQ空间查找作案对象出国旅游等信息,然后利用QQ冒充其好友让对方帮助购买机票的方式实施诈骗,后期又在“58同城网”冒充某公司老总,利用QQ让该公司员工转账的方式实施诈骗。几人诈骗所得金额由刘某某扣除食宿,购买QQ账号、手机卡等作案工作费用后,剩下的由具体实施人获得。因诈骗成功率还不错,几天下来,各人的收入均颇为可观。
▲浦北县检察院与公安局召开办理电信诈骗案座谈会
2017年3月24日,朱某某、廖某某等人的诈骗窝点被民警查获,众人被当场抓获。但因诈骗所使用的QQ账号、银行卡等多为一次性用品,信息难以提取,且诈骗的对象遍及全国各地,具有不特定性,这些都使得多起诈骗事实难以认定,最终,根据案件已有证据,浦北县人民检察院以王某某、伍某某被诈骗事实对朱某某、廖某某等人提起公诉,两人也受到相应的法律制裁。
(来源浦北检察) 有点轻,应该重罚 骗子太多傻子明显不够用所以才跑来浦北的 上次说寨于超市对面那个诈骗的怎么还没人管,我看了都着急啊,五分钟不到都得几百块了,不管不行了 才八个月?我一朋友的亲戚就聚众闹事都被判了八个月还赔了五千多块 在牢里好好想想,小儿科 我感觉八个月是不够的 疯狂趁依家 发表于 2017-10-25 18:18
有点轻,应该重罚
我也觉得 反而跟风个 发表于 2017-10-26 08:37
骗子太多傻子明显不够用所以才跑来浦北的
可惜聪明用到了不该用的地方 国际化sea 发表于 2017-10-26 08:38
上次说寨于超市对面那个诈骗的怎么还没人管,我看了都着急啊,五分钟不到都得几百块了,不管不行了
多了去,哪里都有 花花q 发表于 2017-10-26 08:39
才八个月?我一朋友的亲戚就聚众闹事都被判了八个月还赔了五千多块
一年都不觉得重 困境 发表于 2017-10-26 08:40
在牢里好好想想,小儿科
我感觉他出来就记得了,后悔了 三合网友 发表于 2017-10-26 08:41
我感觉八个月是不够的
我也是 困境 发表于 2017-10-26 08:40
在牢里好好想想,小儿科
未成年送去少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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