浦北检察院对3名京东员工受贿案提起公诉,全市20多检察人员到庭
“被告人廖某某、唐某某、赖某某作为公司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伙同被告人梁某某,结伙向他人索取财物……”9月15日上午,由浦北县检察院依法提起公诉的被告人廖某某等四人涉嫌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一案在浦北县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浦北县检察院副检察长韦锦高以国家公诉人的身份出庭支持公诉,钦州市检察机关20多名检察人员参与观摩。▲韦锦高副检察长(右一)宣读起诉书
▲廖某某等四人受贿案庭审现场
▲全市检察机关20多名干警进行观摩
案情简介,事实还原
被告人廖某某、唐某某、赖某某属于京东公司员工,三人对广西片区50多家县级京东帮服务店经营及京东家电专卖店的代理均具有审批权。2016年12月,三被告人合谋利用手中的审批权向广西片区县级京东帮服务店老板索要好处费。随后,廖某某找到某京东帮服务店老板梁某某作为好处费收取的实施者。2017年1月至3月,经廖某某确定好处费的收取对象和金额后,梁某某以不交纳好处费就无法继续经营京东帮服务店或者无法代理京东家电专卖店的方式,分别向玉林市、贵港市、岑溪市、南宁市、钦州市的七家县级京东帮服务店老板索要好处费5至15万不等,短短两月,索贿金额达73万元人民币。其中,前面五起所得好处费40万元好处费四人已瓜分,剩余20万尚未来得及分配。
在2017年3月10日,梁某某按廖某某指示到浦北县京东帮服务店收取好处费时,被布控的民警抓获。随后,廖某某、唐某某、赖某某纷纷落网。
▲韦锦高副检察长、公诉部部长赵露出庭支出公诉
▲庭审情况
带头办理大要案,落实司法改革要求
廖某某等人涉嫌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案是广西钦州市首例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案,不属于常见的犯罪类型。同时该案涉及世界五百强企业京东公司,影响广西片区50多家京东帮服务店,是检察机关服务非公企业的重点案件。此外,该案对广西片区的网络零售服务业有着重大影响,属于群众重点关注案件,办好该案对树立检察机关的威信力有重要影响。案件之重,责任之大,浦北县检察院副检察长韦锦高却愿一肩挑起。
“作为一名入额院领导,应该严格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检察机关院领导和部门负责人直接办理案件的指导意见》的要求,带头办案,亲自办案,办好案,办大案,为底下干警率先垂范。”自2017年1月入额以来,韦锦高副检察长长驻公诉办案一线,亲自办理各类重大、疑难案件近10件。此次,遇到如此有挑战的案件,韦锦高副检察长是当仁不让,主动要求办理该案。
▲副检察长韦锦高、公诉部部长赵露
嫌犯追击,一个也不能少
作为副检察长,开会、报告等行政事务繁忙,上班八小时内根本无法静心办案。韦锦高副检察长就利用晚上时间,在灯火中加班审查卷宗材料,对案件重点细节详加记录,对案件焦点、疑点予以标注,主动与侦查人员交流,确保每一份证据材料的合法性与真实性,摸清每一个案件细节。
在阅卷过程中,韦锦高副检察长发现公安机关仅将廖某某、梁某某移送审查起诉,而并未共同商议索贿行为及分赃的唐某某、赖某某立案侦查。致使唐某某、赖某某在3月份到公安投案退赃后就无下文。韦锦高副检察长认真审查后认为,唐某某、赖某某与廖某某、梁某某构成共同犯罪,应当为自己的犯罪行为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于是,韦锦高副检察长向公安机关发送补充移送起诉通知书,要求公安机关将唐某某、赖某某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一个也不能少。经韦锦高副检察长的监督,公安机关于2017年7月20日将唐某某、赖某某移送浦北县检察院审查起诉。
紧扣证据讯问,击破心理防线
在唐某某、赖某某被补充移送审查起诉后,韦锦高副检察长又发现一个难题。赖某某虽然承认收取了廖某某分给的好处费,但否认事前与廖某某进行商议。因赖某某并未参与具体的实施行为,且该案共有七起索贿事实,后面两起赖某某尚未得分赃。故赖某某主张其不属于共同犯罪,应当只按照其所分得的8.3万元人民币处罚。
韦锦高副检察长在仔细研究廖某某和唐某某笔录中发现,两人分别属于赖某某的下级和上级,赖某某属于两人的中间衔接环节,廖某某的行为不可能越过赖某某直接到唐某某处。同时,关于收到的好处费如何分配的问题,两人均提及赖某某事前曾不满分配比例,要求重新确定。也就是说,赖某某事前是明知廖某某等人将实施的行为的。基于这两点,韦锦高副检察长以廖某某、唐某某两人的口供为依据,环环深入,耐心作赖某某的思想教育工作,最终促使其承认事前商议,口供上取得突破。
精益求精,扩大效果
为办好该案,韦锦高副检察长多次组织干警对该案进行研讨,集思广益。同时,多次与京东公司领导对接,就廖某某等人的职务、职权及公司内部举报材料等进一步核实。根据案件事实及适用的法律依据,认真制作审查报告、起诉书,并就被告人及辩护人可能提出的辩点反复琢磨,制作公诉意见书、答辩意见等法律文书,务求精确、有效地打击犯罪。
同时,考虑到该案的新颖性及影响性,韦锦高副检察长决定将该案作为全市观摩案件,扩大其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一是使公诉部门的年轻干警们能多了解该类案件,学习文书制作、出庭辩论等技巧,提升办案能力;二是顺应群众期待,对群众热点关注的电商零售服务类案件公开审理,树立检察新形象;三是通过有效打击侵害非公经济行为,对违法犯罪分子起到震慑作用,督促其改过自新;最后是对于非公经济工作人员起到教育警醒作用,为非公经济保驾护航。
(来源:浦北检察)
大块人心 大单 叮咚小子 发表于 2017-9-16 09:19
大块人心
全民皆兵全民…… 呵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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