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门镇高明村原茶塘小学是附近村民筹资建设的,有人擅自转让土地
浦北县龙门镇高明村委原茶塘民办小学是附近几个村庄的几千村民共同集资建设的公共用地。(当时为茶塘小学公共用地),而今一小撮人在村民完全不知情的情况下,擅自将此公共用地转租给他人使用,且承租方愿出年租一万多元的情况下,却只收六千元年租。试问:他们凭什么代表几千村民?为什么年租一万多元不收却只收六千元?收取的租金如何使用?若因此事所引发的不良后果,该怎么办?可以告他的 凭什么用我们小学租出去 告死他去
分赃不均 几乎所有的不满都是来源于金钱或女人
估计是他家亲戚才收少一点
明收6千暗领4千,不是不可能
那里土地是农民为做学校低价出让,楼房是几村人义务出工做的,本人与参与了义务工,无眼睇。
看以后谁还那么好心,这就是后果,都醒醒吧,无知的人类!
只能说为了钱,什么样的人都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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